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评内容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08] 18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实绩考评的通知》(内政办字[2008] 276号)》的通知精神和考核要求,下面,就我委机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和形势发展,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委各处室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苏和主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专题研究,对深化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八月一日在国资委接到内政办字[2008]186号后, 苏和主任批示“要件件有落实、工作责任有落实”,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委工作小组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落实责任、研究制度、通报工作。办公室认真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按时进行检查和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处室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总之,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委党委书记、主任主抓,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办公室牵头具体抓,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各处室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规定,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我委十分注重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并把该项工作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来抓紧抓好。在认真调查研究、讨论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了《自治区国资委机关政务公开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考核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举报调查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立卷归档制度》、《自治区国资委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自治区国资委服务承诺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20多项制度,并按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编制了《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以及《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了委机关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务公开的有效开展。
三、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和我委实际,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公开。一是国资委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和自治区国资监管的最新动态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有:国资委各处室掌握和提供的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组、改制、法人治理结构、股份制、公司制改造、产权转让交易等)的动态信息,国资委监管企业提供的本企业信息(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企业改革重组;自治区产权转让、交易市场建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纪检、企业文化建设等)最新的进展和落实情况等。二是委领导和组织机构设置公开。在我委网站上,公开了委政府领导成员的照片;国资委机关三定方案和咨询投诉电话。委领导动态,每周政务工作安排、领导致词、国资委全委工作动态等,三是国资委制定的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管理办法。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国资委组建以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企业发展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制定和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如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法律意见书制度等。四是国资委监管企业提供的本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化管理,科学发展,制度创新、体制创新、企业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信息。
四、创新工作载体,拓展公开渠道,实现网上办公
全面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努力实现国资委机关内部各处室、监管企业与机关信息中心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以内蒙古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为主体,成为我委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全面刊登我委政务公开的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增强了我委的信息发布功能,使社会越来越多的百姓了解国资委政务公开的工作内容。
五、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
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一是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管企业、盟市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督,对我委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同时,明确了“谁生成、谁公开、谁负责”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原则,针对不认真执行公开规定、应公开事项不公开或公开内容不规范、不真实、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等行为,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效果不明显、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为了加强对委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有效监督,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推进职能转变,不断提高委机关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委机关出台了政务公开责任制,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室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对委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委政务公开小组的工作;三是抓好政务信息反馈。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响应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疑答难。仅今年,通过信息反馈和领导批示,委各部门共处理群众反映的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信访问题40余件,共接待各类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上访百余件,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领导的好评。四是建好政务公开档案。将政务公开国家和自治区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有关通知、指示精神、政务公开宣传活动的材料及有关信息等进行清理归档汇总。印制了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文件汇编,方便查阅。
总之,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工作中还有一些情况和问题,需要自治区政府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绩考核的要求出发,进一步予以明确和重新界定。如:我委是2003年组建的。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03]37号)批复组建国资委,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对自治区直属企业和部门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由于我委是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因此,不同于政府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而履行自治区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关于这点,在自治区政府网站公布的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的部门中也没有国资委,所以就不应把我委列入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实绩考核单位中,如果考核,按打分内容和考核细则,就很勉强并且对不上。就拿细则中关于政务公开内容栏目(25分)和政务公开载体建设(25分)以及政务公开成效(10分)说,我委就没有这项内容和职能,因此,建议自治区政府从维护政务公开考核严肃性、原则性的要求出发,希望今后不再对我委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如果一定要考核,就请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实施年度考核时,不再对我委进行政务公开内容的考核,同时在该项考核中给我委确定相应分数(25,25,10分)。为此问题,我委曾于今年十月给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报告中就做了说明,恳请自治区政府考虑我们的机构性质和工作实际。以上意见和建议如无不妥,请批示执行。
下一步,我委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如果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继续对我委考核的话)扎实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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