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法制办检查考核组成员听取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工作汇报
2010年1月20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检查考核组李力处长和张金海、于津一行3人来我局,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9年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实绩分析指标评价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09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刘建潮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会议由刘建潮局长主持,李力处长介绍了检查考核的目的、意义及程序。会上,刘建潮局长首先向法制办领导简要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盐业的情况。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感谢法制办多年来对盐务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随后,盐政法规处处长向法制办考核组的领导汇报了2009年度内蒙古盐务管理局依法行政及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具体情况。

汇报会会场
检查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提问、座谈、民主测评及查阅制度建设、执法案卷、执法队伍建设等方法,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详细的检查。
李力处长对盐务管理局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下一步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蒙 ICP 备 06001990号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0号政府大院5号楼 邮编:010055
电话:0471-69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