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党组织关系隶属国资委的企业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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