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部分中央企业和省级国资委组织开展了等级资格评审工作,并向国务院国资委申领证书。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于今年8月,向159名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颁发了首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其中企业一级法律顾问17名、二级83名、三级26名、助理级23名。


蒙 ICP 备 06001990号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0号政府大院5号楼 邮编:010055
电话:0471-69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