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内蒙古自治区是一个缺水省区,水资源总量仅为509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86%,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2281立方米,为全国平均值的85%,水资源在时空和地域分布上极不均匀。因此,合理开发、配置、利用、保护水资源,科学合理制定“十五”及2010年水利发展规划,对于正确指导我区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保障人民生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九五”水利事业发展回顾
(一)以节水为重点的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九五”期间,自治区各级政府把以节水为重点的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农牧业强本固基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常抓不懈,狠抓了落实,使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保持了比较好的发展势头。全区纯增农田灌溉面积978万亩,累计达到36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137万亩;建设各类集雨工程12.8万处,发展集雨补水灌溉面积81万亩;牧区建成灌溉草库伦4.18万处,发展饲草料基地灌溉面积179万亩;牧区累计建成灌溉草库伦11.3万处,饲草料灌溉面积达到319万亩;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到174亿立方米。
(二)水土保持治理速度明显加快
“九五”期间,水土保持建设坚持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贯彻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的原则,加大了政策引导的力度,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明显加快。“九五”期间共投入建设资金1.93亿元,投工投劳3.26亿工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63万亩,累计治理面积达到9900万亩,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5.5%。
(三)加强了大江大河综合治理的力度,江河防御能力有了明显增强
“九五”期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对黄河、辽河、嫩江等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的堤防、险工险段进行了集中治理,使我区重点江河的防御能力有了明显增强。黄河防洪工程加固堤防984公里,治理险工和控导工程26处,完成土方4669万立方米,完成投资5.89亿元,防御标准由30年一遇洪水提高到50年一遇洪水。辽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工程新建加固堤防957公里,治理险工14处,完成土方2249万立方米,完成投资3.29亿元,防御标准由10年一遇洪水提高到30-50年一遇洪水。嫩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工程加固堤防440公里,完成土方1058万立方米,完成投资2.32亿元,防御标准由20年一遇洪水提高到30-50年一遇洪水标准。对昆都伦、红山、二道河、哈素海等重点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全区以堤防、水库、枢纽、蓄滞洪区相结合的防洪体系初步形成,防御洪水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牧区水源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我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由于特殊的水文地质和高原大陆性气候原因,造成我区大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困难。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九五”期间全区投入人畜饮水资金7.345亿元,用于牧区水源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共解决227万人、606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在改善缺水地区农牧民生活、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我区的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随着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水利事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和今后我区水利事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以蓄水调水为主的控制性骨干工程较少,防洪抗旱安全仍缺乏保障。目前我区境内大江大河及其重要支流上大型控制性工程较少,因而造成我区一方面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供给能力不高,另一方面防御旱涝灾害的调控能力不强。另外,我区重点城市的防洪标准普遍偏低,距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均有较大差距。
——水资源紧缺与水资源浪费现象并存。我区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省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口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资源紧缺的现象日趋明显。一是全区仍有342万人、991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二是部分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急需建设新的供水水源工程。三是一方面全区干旱缺水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用水浪费现象严重,农牧业灌溉用水在总体上仍以大水漫灌为主,有效利用率仅为40%。四是工业用水和城乡供水水资源浪费严重,工业每万元产值用水是发达国家的5-10倍,城乡供水在输水过程中滴漏损失严重,损失率高达20%以上。
——受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影响,现有工程老化失修、标准低、质量差、效益衰减等问题难以解决,严重制约着我区水利事业的发展。
——农田草场水利基础设施仍较薄弱,与农牧业的发展需求尚有较大差距。全区现有耕地1.1亿多亩,草原面积13亿亩,但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只有3300多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草牧场灌溉面积只有471万亩,仅占草原面积的0.36%,农牧业生产仍然未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
——随着水土资源的不合理和过度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由于在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中不合理的人为因素,滥垦乱伐,乱倒弃土弃渣,破坏地貌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的问题仍较严重,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未得到明显改变。
——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加剧了水资源紧缺的矛盾。近几年全区平均每年有3亿吨污水排入河流湖库及地下,其中有近70%以上污水直接排入湖库河流,在全区4609.6公里的监测河段中,污染河段长达3264.8公里,占总河长的70.8%。特别是流经城市、城镇的河流已受到严重污染。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使水生态环境恶化,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紧缺的矛盾。
二、“十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开源与节流并重,防汛与抗旱并举,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的方针;重点围绕“找水、留水、节水、治水、用水”这五个环节搞好建设;蓄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全面实施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努力提高水资源的有效供给能力。
(二)发展思路
按照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加快我区水利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在水利事业发展思路上要突出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按照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布局要求,把防洪减灾、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保护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利资源的保障。
二是进一步调整水利事业发展的思路,从注重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上向对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保护、可持续利用发展上转变。
三是从对水的供、用、排、回的多家管理上向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转变。
四是从计划经济下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向水是一种必须注重保护和利用的有限资源转变。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逐步建立完善用水价格体系。
(三)奋斗目标
“十五”奋斗目标
——我区主要河流黄河、嫩江、辽河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国家颁发的防洪要求,即黄河干流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辽河干流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嫩江干流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呼、包两市重点区域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推进中小河流的治理与建设。
——新增灌溉面积1000万亩。
——新增节水灌溉1500万亩。
——基本解决我区342万人、991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
——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面积2.17万平方公里。
2010年主要目标
我区黄河、嫩江、辽河及呼市、包头、赤峰、乌兰浩特、通辽市全面达到国家颁发的防洪标准要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500万亩;灌溉面积达到5750万亩,其中农田灌溉面积4500万亩;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面积4.33万平方公里;全部解决我区人畜饮水困难。
(四)战略重点布局
“十五”期间,要积极推进全区水利“十大工程”和十六个重点水利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十大水利工程:
1、江河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 继续开展黄河、辽河、嫩江、额尔古纳河及其重要支流的堤防、河道整治工程。新建堤防183.42公里、加固堤防1434.36公里、建设护岸325公里,治理险工险段139处。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使我区境内大江大河及其重要支流的防御标准基本达到5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初步建立和完善以堤防为基础,控制性枢纽工程为骨干,蓄滞洪区为保证的防洪工程体系。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快41条中小河流治理,新建堤防281.77公里,加固堤防479.57公里,使其防洪标准提高到20-30年一遇。
2、水库及水利枢纽工程 绰勒、文得根、海渤湾、美岱、哈拉沁、晓奇、乌兰木伦、红峡、白音泡子、扬旗山、三座店、白云花、毕拉河口、德日斯保冷、乌力吉木仁枢纽15项水库及水利枢纽工程,总库容63.87亿立方米,对开发配置利用我区有限的水资源和提高防洪标准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加快前期工作的同时,力争开工建设一批水库及水利枢纽工程。积极协助松辽委、黄委加快嫩江尼尔基、黑河正义峡、黄河大柳树等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的立项和建设步伐。
3、病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加快促进红山水库、三盛公水利枢纽、孟家段水库、吐尔基山水库、乌拉盖水库等25座病险水库及水利枢纽的除险加固工作进程。
4、城市防洪工程 逐步完善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乌海、通辽、乌兰浩特、海拉尔等城市及部分县级市防洪体系建设。重要城市达到100-200年一遇防洪标准,一般城市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5、农田草牧场节水灌溉工程 继续加快全区现有灌区改造进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00万亩。
6、城乡供水工程 重点促进锡林浩特、东胜、扎兰屯、集宁、巴彦浩特等城市和乡镇供水工程的建设进程,新增年供水量3.98亿立米。
7、人畜饮水工程 继续实施我区人畜饮水工程,目前全区农村牧区仍有341.98万人、991.47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十五”期间,要抓住国家加大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力度的机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8、干旱半干旱地区集雨节灌工程 发展干旱地区集雨节灌工程是解决干旱缺水地区水源不足问题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十五”期间要认真总结建设集雨节灌工程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建设力度。在全区干旱缺水地区,发展集雨节灌面积30万亩。
9、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继续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步伐。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17万平方公里,其中黄河流域1.18万平方公里,海滦河流域0.26万平方公里,松辽流域0.73万平方公里。
10、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 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是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建成黄河、海滦河、松辽河流域防汛抗旱通信调度指挥系统的基本框架。
十六项重点工程项目
按照“十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十五”期间,重点推进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绰勒水利枢纽工程、红山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文得根水利枢纽工程、海渤湾水利枢纽工程、毕拉河口水利枢纽工程、神指峡水电站工程、晓奇水利枢纽工程、乌力吉木仁河水利枢纽工程、哈拉沁水库工程、美岱水库工程、乌兰木伦水库工程、包头引黄入市工程、黄河一级支流伊盟十大孔兑治理工程等十六项工程的工作进程,力争开工建设一批项目。
三、主要政策措施
1、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 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水利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因此,要加强水资源的区情、水情教育,增加水忧患意识和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水利工作的宏观调控力度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会都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把水利放到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充分说明水利的重要性。各级政府要从我区的区情出发,充分认识和进一步加强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强领导,强化对水利工作的宏观调控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利改革与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以确保各项水利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资体制 继续贯彻落实“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水利建设方针,要坚持划分事权和分级负责建设的原则。以防洪除涝、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城市防洪、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水利工程,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为主,地方、群众投资为辅进行建设。以供水、水力发电、水库养殖、水上旅游及水利综合经营等以经济效益为主、兼有一定社会效益的工程,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主要依靠地方和受益部门、群众共同投资建设。对于农村牧区的小型水利工程,放开建设权,积极鼓励广大农牧民采取自办、联户办、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兴建,水利部门从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搞好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级财政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研究制定促进水利产业化的优惠政策。金融部门以及国家掌握使用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贷款,用于水利建设的要适当增加。
4、依法治水,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 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改变多龙管水的现状,理顺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水法》、《水保法》、《防洪法》以及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依法管水、用水、治水的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的义务。同时要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使依法治水、水资源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5、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水利良性运行机制 加快水价改革步伐,利用价格政策的作用,增强水利自身的发展能力,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合理确定水价,规范水费征收,加快水价改革。
6、加强水利科研及推广工作,进一步实施“科教兴水”战略 要积极开展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探索治水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做到科学规划、科学施工、科学管理和科学用水。科研、设计等部门,要紧紧围绕自治区水利建设、管理等实际,积极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防洪减灾、水土保持、节约用水、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信息技术等重大课题的科学研究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小流域治理技术、防洪减灾新技术、工程建设新技术等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努力提高水利工作的科技含量。
来源:内蒙古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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