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8月12日上午,省国资委召开了与我委签订2005至2007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12户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邹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总会计师和承办这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邹主任指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审计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同时,它对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各被审企业和参加审计中介机构,要按照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确定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和审计时间的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规范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最后,邹主任特别强调,这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省国资委成立以来开展的第一次专项审计,与我们已开展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在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结论等方面有本质的区别。为了保证这次审计工作质量,邹主任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尤其是对我委明确提出的审计工作重点,一定要按照我们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程序,将每户企业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一并纳入本企业任期审计范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各被审计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总会计师要亲自抓,企业财务、内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审计工作。三是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执业,确保在9月底以前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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