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承担调查研究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工作;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担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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